近日,温州首例虚拟财产盗窃案在瓯海法院公开审理,两名“80后”小青年利用网上下载的一个盗取账号密码的软件,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,偷了2亿多的“游戏银子”,造成受害者直接经济损失两万余元人民币。 被告人杨某与万某,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。2008年11月,万某在家上网时无意间发现有一种盗窃宽带账号密码的软件,他将这一发现告诉了杨某,杨某利用该软件窃取了14户温州电信用户的宽带账号及密码,共造成各被害人电信资费损失700元,而被告人杨某**所得达840元。 万某也利用该软件窃取了69户温州电信用户的宽带账号及密码,共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450元,而被告人万某**所得达4050元。 近日,瓯海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,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刘建国表示,“游戏银子”作为虚拟财产,虽然是无形的,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,但真实地存在并具备传统财产的价值性、有用性、可控制性、流通性等,具有财产的基本属性而属于财产,理应得到法律保护。 经审理,该院认为其两人以**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已构成盗窃罪,根据《刑法》的有关规定,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缓期3年,并处罚金2万元;判处万某有期徒刑9个月,缓期1年零6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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